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流程及资料清单
流程 审核单位 审核内容 交验材料 备注
1 初中学校 考生的户籍信息、学籍 信息,以及与监护人的关系和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等 由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初审以下材料:
① 监护人及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考生与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审查亲子关系是否属实。
如考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提供亲子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
如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
② 核实考生在我市建立学籍的时间。
③ 初审考生提供的住所、职业、社保、居住证等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备注:审核无问题后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申请,并在《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表》处加盖学校公章予以确认,如果情况不属实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加盖公章。未盖有公章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核。 ——
2 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稳定职业和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年限 ①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或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各镇区国土分局 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情况(自有住房) 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提供商品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登记或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
4 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①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房);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年限情况 ① 合法稳定住所(租房):①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②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单位住集体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宿舍房地产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
② 居住证年限:提供监护人在中山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
办理以上业务,均需提供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的确定; ① 审核考生与提供材料监护人的关系及提供材料监护人的户籍是否为外省户籍。
如考生与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审查亲子关系是否属实。
如考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提供亲子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
如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
② 核实考生在我市建立学籍的时间。
③ 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 ——
说明:
1. 本资料未尽事宜请参看《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附件3)。
2. 提交给各部门审核的证件、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须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字样、验核人签字及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由毕业学校核验后退回家长。
3. 盖章和签名后视为审核单位已认定考生该项目符合条件,如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请各单位不要盖章。